官方原文:按照公開、公平、公證的原則,增量指標通過“無償搖號+有償競價”方式取得
解讀:即為搖號和拍賣。深圳市于2014年12月29日18時起,對全市行政區內小汽車實行增量調控和指標管理,率先采取“公開、公平、公證的原則, 增量指標通過‘無償搖號’和‘有償競價’方式取得。政策實行后,暫定每年的總指標量為10萬輛,其中2萬個針對電動小汽車;其余8萬個為普通小汽 車,50%搖號,50%競價。
換句話說,每月只有最多8,333輛新增小汽車能獲得上牌資格。
解讀:即為搖號和拍賣。深圳市于2014年12月29日18時起,對全市行政區內小汽車實行增量調控和指標管理,率先采取“公開、公平、公證的原則, 增量指標通過‘無償搖號’和‘有償競價’方式取得。政策實行后,暫定每年的總指標量為10萬輛,其中2萬個針對電動小汽車;其余8萬個為普通小汽 車,50%搖號,50%競價。
換句話說,每月只有最多8,333輛新增小汽車能獲得上牌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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