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地區(qū)對印度等四國陶瓷面磚征收反傾銷稅
2021年9月27日,中國臺灣地區(qū)財政主管部門發(fā)布公告,決定自2021年10月4日起對進(jìn)口自印度、越南、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的陶瓷面磚(Ceramic Tiles)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其中,印度為0~20.07%、越南為0~19.41%、馬來西亞為7.78%、印度尼西亞為16.83%,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日。涉案產(chǎn)品為吸水率不超過17%(以重量計)、各邊長大于等于7厘米(公分)、厚度小于21毫米(公厘)的壁磚、地磚及鋪面磚等陶瓷面磚,不包括異形陶瓷面磚。
2021年9月27日,中國臺灣地區(qū)財政主管部門發(fā)布公告,決定自2021年10月4日起對進(jìn)口自印度、越南、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的陶瓷面磚(Ceramic Tiles)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其中,印度為0~20.07%、越南為0~19.41%、馬來西亞為7.78%、印度尼西亞為16.83%,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日。涉案產(chǎn)品為吸水率不超過17%(以重量計)、各邊長大于等于7厘米(公分)、厚度小于21毫米(公厘)的壁磚、地磚及鋪面磚等陶瓷面磚,不包括異形陶瓷面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