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作出浮法玻璃制品反補貼初裁
5月13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和馬來西亞的浮法玻璃制品作出反補貼初裁,初步裁定信義集團(玻璃)有限公司稅率為11.41%,山東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三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耀皮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Shenzhen New Kibing Technology Co., Ltd.因未參與應訴,稅率均為891.62%,中國其他生產(chǎn)商/出口商的稅率為11.41%;馬來西亞生產(chǎn)商/出口商的稅率為19.09%-101.99%。美國商務部預計將于2025年9月22日作出反補貼終裁。
5月13日,美國商務部發(fā)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和馬來西亞的浮法玻璃制品作出反補貼初裁,初步裁定信義集團(玻璃)有限公司稅率為11.41%,山東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三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耀皮玻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Shenzhen New Kibing Technology Co., Ltd.因未參與應訴,稅率均為891.62%,中國其他生產(chǎn)商/出口商的稅率為11.41%;馬來西亞生產(chǎn)商/出口商的稅率為19.09%-101.99%。美國商務部預計將于2025年9月22日作出反補貼終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