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e公司訊,工信部等三部門印發(fā)《網絡產品安全漏洞管理規(guī)定》。其中提出,網絡產品提供者應當確保其產品安全漏洞得到及時修補和合理發(fā)布;工信部網絡安全威脅和漏洞信息共享平臺同步向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通報相關漏洞信息。國信證券分析師熊莉認為,當前政策層面對于網絡安全的重視程度空前,數據已成為核心生產要素。各類IT系統(tǒng)的網絡、數據等信息安全審查和投入有望實現質的提升。(上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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